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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

企业管治常规

本公司十分重视其企业管治常规,且董事会坚信良好的企业管治常规能提升本公司股东的责任及对其的透明度。本公司已采纳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作为其自身企业管治常规的守则。董事会亦会不时检讨并监察本公司的运作,以期维持并改善企业管治常规的水平。

 

董事会职责

董事会负责领导及监控本公司,并负责监管本集团的业务,策略方针及财务表现。董事会主席主要负责本集团的整体公司策略、规划及业务表现,并负责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各项决议的贯彻落实,而首席执行官则专注于监察本集团的整体业务,包括策略及执行业务及发展策略及目标。董事会特别委托高级管理层执行的主要企业事宜包括筹备中期及年度报告及公告、董事会所采纳执行的业务策略及措施、推行妥善内部监控制度及风险管理程序以及遵守有关法定规定、规则与规例。

 

董事会委员会

董事会已设立四个委员会(即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投资委员会),监督本集团多方面的事务。本公司为各委员会与本集团管理层之间建立有效联系渠道,成立公司内部协调支援小组,方便董事获取更加独立客观信息。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于2010年8月19日成立,并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订明其职权范围。审核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就聘用、重新聘用及解聘外聘核数师提出建议,并批准聘用外聘核数师的薪酬及聘用条款,及任何有关核数师辞职或辞退的问题;监督财务报表、年度报告及账目、中期报告及季度报告,审阅重大财务报告判断;及审阅财务控制、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系统。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于2010年8月19日成立,并根据上市规则订明其书面权职范围。薪酬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建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最后由董事会批准执行。另外,薪酬委员会亦评估高级管理层的表现并拟定本公司薪酬架构。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于2010年8月19日成立。提名委员会职责包括制定董事提名政策供董事会考虑及实施由董事会批准的董事提名政策,包括每年检讨董事会的架构、物色具备合资格可担任董事的人士、监察董事继任计划及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

 

投资委员会

投资委员会于2011年6月28日成立,负责就投资固定资产(包括有形及无形)、股本 、债务、金融证券、重组及合营企业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内部控制

本公司审计部门对本集团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系统每年进行全面审计。董事会负责检讨风险管理及内部系统有效性,旨在防止资产未经授权使用或出售、确保存有正确会计记录以及提供可靠财务资料做内部使用或刊发,以及确保遵守适用法律、规例及法规。该程序合理但并非绝对地确保不发生重大错误、损失或欺诈,并管理而非消除未能达成业务目标的风险。